见意数码社团职员规则

正式文件 · 2026 年 9 月 20 日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

本规则依《见意数码社团组织章程》第十二条制定之,以规范本社职员之设置、职掌、任免及其他相关事项。

第二条

本规则所称「职员」,系指本社除社长、副社长以外,依本规则设置并担任职务之人员。

第三条

职员应依本社章程、规则及全体社员之决议执行职务,并以维护本社正常运作及促进社员学习、实践与交流为职责。

第二章 职务

第四条

本社置下列职员:

一、网络安全顾问。
二、英文翻译指导。
三、日文翻译指导。

第五条

新增职员职务,或既有职员职务之调整、合并或废止,由社长提出,经全体社员过半数同意,并于本规则增订、修正或删除相关条文后,始得为之。

第三章 网络安全顾问

第六条

网络安全顾问负责协助本社处理信息安全、网络安全及相关技术事项,并提供专业意见。

第七条

网络安全顾问职掌如下:

一、协助维护本社计算机、网络及相关信息系统之安全。
二、协助本社进行账号、密码及权限之安全管理。
三、协助发现、评估及处理本社信息安全风险与异常情形。
四、协助制定及完善本社信息安全相关措施。
五、就网络安全、信息保护及相关技术事项向社长及本社提供咨询意见。
六、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时,应及时向社长报告,并协助采取必要之处置措施。

第四章 英文翻译指导

第八条

英文翻译指导负责协助本社处理英文翻译、英文资料及相关语言事项。

第九条

英文翻译指导职掌如下:

一、协助本社进行中文与英文之间之翻译。
二、协助审阅本社对外使用之英文名称、文字及资料。
三、协助维护本社英文名称「TheLIGHT Digital Club」之正确使用。
四、就英文表达、翻译及相关语言事项提供意见及指导。
五、协助本社处理其他与英文相关之事务。

第五章 日文翻译指导

第十条

日文翻译指导负责协助本社处理日文翻译、日文资料及相关语言事项。

第十一条

日文翻译指导职掌如下:

一、协助本社进行中文与日文之间之翻译。
二、协助审阅本社对外使用之日文文字及资料。
三、就日文表达、翻译及相关语言事项提供意见及指导。
四、协助本社处理与日文相关之交流及资料整理事务。
五、协助本社处理其他与日文相关之事务。

第六章 任免及辞职

第十二条

职员之任用,由社长提名,经被提名人同意后任用之。

第十三条

职员得辞去所任职务;辞职者应向社长提出辞职声明。

第十四条

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社长得予以解任:

一、无法或不适当执行所任职务。
二、因故长期无法履行职务。
三、违反章程或规则。
四、滥用职权或损害本社权益。
五、因其他重大事由,确有解任之必要。

第十五条

职员经任用、辞职或解任后,其职务变动应由社长通过社长令公布。

第七章 职务之执行

第十六条

职员执行职务,应依其职掌办理,并接受社长之统筹及指导。

第十七条

职员就其专业领域所提出之意见,除经全体社员决定或依章程及相关规定具有拘束力者外,属于咨询及建议性质。

第十八条

职员执行职务时,应与社长、副社长及其他职员相互协作,不得无正当理由妨碍他人执行职务。

第十九条

职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,擅自处分本社财产、变更本社重要资料、取得不当利益或从事其他损害本社权益之行为。

第二十条

职员因执行职务知悉本社账号、密码、内部资料或其他非公开信息者,应负保密之责,不得任意泄露、转让或提供予无关人员使用。

第二十一条

职员使用本社设备、账号、软件及其他信息资源时,应遵守本章程及本社相关规定。

第八章 附则

第二十二条

本规则之修正,由社长提出,经全体社员过半数同意后始得为之。

第二十三条

本规则自社长公告之日起施行。

2026 年 9 月 20 日
← 返回文件